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及示范试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0年10月15日
浙江省嘉兴市、山东省青岛市、贵州省贵阳市、青海省西宁市
2010年10月15日~2015年1月14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许多城市的固体废弃物剧增,环境负担不断加重。而另一方面,城市典型废弃物的综合性循环利用体系及适当的处理体制尚未建立,大多数城市仍沿用再利用率较低的固有处理方式,不仅效率低下,在安全方面也存在潜在问题,例如未经妥善处理的餐厨废弃物的再利用等,其结果不但危害市民的健康,更加重了环境的负担。
鉴于以上情况,中国政府在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改变了原有的扩大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优先的方针,提出了保持“协调、持续、稳定增长”,并在第十二个五年计划中表示,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行垃圾减量和资源再利用等。在上述政策目标指导下,构建适应中国现状的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已成为中国发展循环型经济过程中极为重要的课题。
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于2008年向日本提出实施技术合作项目的援助申请。JICA于2009年10月对此进行了合作准备调查,确认了中方在该项申请中的具体要求及相关领域的现状。2010年3月,对调查对象候选城市的废弃物管理现状、课题和实施体制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收集和确认调查,选定嘉兴市、青岛市、贵阳市、西宁市4市作为对象城市。2010年8月,进行了详细计划制定调查,就技术合作项目的内容、实施体制等与中方达成共识,将其具体内容编写成M/M(协议备忘录)进行了签署和交换。经JICA内部认可后,向中方说明并取得了确认,最终于2010年10月15日完成了R/D(项目实施协议会谈纪要)的签署和交换。
推动中国城市典型废弃物的循环利用。
促进城市典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国家政策体系及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